一、基本信息:
項目名稱: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
調查面積:74390.85m2
地理位置:湛江市臨港工業園區內(湛江市霞山區臨港工業園寶河路東側3號)
委托單位: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
報告編制單位:廣東眾惠環境檢測有限公司
二、隱患排查結論:
根據本次企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情況,現場仍存在部分問題,因此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做出如下整改要求和建議:
(1)完善生產區域的防滲、截流措施和管理措施。同時針對可能發生的泄漏事故等配備專業的人員和設施;
(2)完善污水管道的封閉、截流措施和管理措施。同時針對可能發生的泄漏事故等配備專業的人員和設施;
(3)加強日常檢查,做好防滲工程檢測、地下水和土壤的定期跟蹤監測;
(4)完善與隱患排查的相關制度,在企業的相關安全檢查工作(包括節前檢查、季度檢查、專項檢查)的同時開展企業土壤隱患排查工作。隱患排查工作的頻率為一年一次,將其納入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嚴格落實,做好相關臺賬記錄的保存;
(5)及時建立隱患排查檔案。隱患排查檔案包括企業隱患分級標準、隱患排查治理制度、年度隱患排查治理計劃、隱患排查表、隱患報告單、重大隱患治理方案、重大隱患治理驗收報告等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。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應至少留存五年,以備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。
地塊潛在的特征污染物為酸堿(pH)、氟化物、硫化物、氰化物、釩、鋅、石油類、石油烴(C10~C40)。
三、土壤和地下水檢測結果分析:
本次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采樣時間為2022年12月17日、12月24日、12月27日。根據收集企業的資料及現場踏勘情況,結合《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(試行)》(HJ1209-2021)、《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(試行)》(公告2021年第1號)等相關規范的要求對企業進行點位布設。
1、土壤檢測結果分析
本次監測在地塊內共布設9個土壤監測點位,共采集16個土壤樣品,其中包括3個現場平行樣品,基礎指標(pH值)、砷、鎳、汞、銅、鎘、鉛、鉻7種重金屬、氟化物、硫化物以及石油烴(C10-C40)均有不同程度檢出,其他指標均未檢出,已檢出指標檢出濃度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二類用地篩選值。
2、地下水監測結果分析
本次監測在地塊內共布設7個淺層地下水水質監測點位,采集8組地下水樣品,其中包括一組現場平行樣。其中汞、砷、硒、揮發酚、硫化物、氰化物、氯仿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等項目在各監測點位均未檢出,地下水中除D1點位外,其他點位的耗氧量、氨氮、總硬度、硫酸鹽均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,D2、D4、D6點位的氯化物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,D3、D4、D5、D7點位的氟化物均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,所有點位錳的檢出結果均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。除上述點位存在超標因子外,其他點位的檢測指標均未超出地下水Ⅲ類限值。
地塊內所有點位錳的檢出結果均超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,部分點位耗氧量、氨氮、總硬度、硫酸鹽、氯化物及氟化物的檢出結果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Ⅲ類水的限值,可能是由于當地區域海水入侵、水文、地質以及外來填土污染物下滲遷移等原因造成的超標情況,由于目標地塊所在的湛江市霞山區周邊區域自來水普及,地下水中耗氧量、氨氮、總硬度、硫酸鹽、氯化物和氟化物和錳不存在對影響人體健康的暴露途徑。
四、結論:
綜上所述,項目地塊內土壤樣品均未超過第二類建設用地風險篩選值。項目地塊內的地下水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,鑒于地塊內企業目前仍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,屬于重點監管企業,暫不進行再開發利用,因此對該地塊應進行風險管控措施,加強對地塊內的隱患排查工作,對發現的各項隱患及時整改,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進一步污染。